Ato的翻譯前言
2000年夏天,在舊金山版的同志新聞雜誌「先鋒(Frontiers)」,刊出一篇對進行無套性交的男同志專訪。九年過去,愛滋病仍存在盛行,HIV還是無法根治,治療還是不出十幾年前的雞尾酒療法,但無套性行為在男同志圈卻開始增加,尤其是在匿名性行為的性場合,如三溫暖。幾年前就想翻譯這篇文章,今天定下心來。目前,先鋒雜誌的舊金山版已在2002年結束營業,在網路上找了一會兒,才在The Body這個HIV/AIDS的網站上搜尋到這篇「Interview with a Barebacker」。這篇文章是九年前的報導,所以有些資訊可能過期,但是就理解三溫暖中HIV陽性的無套一號的心理,以及同志圈中戴套與疾病預防的政治學,是個很有參考價值的資料。

by Glenn Gaylord
在第七屆反轉錄病毒暨伺機性感染會議上,有一則兩個HIV陽性男子互相傳染抗藥性病毒的案例,引發我探索無保護性行為的議題。
男同志圈中「無套」(不戴保險套進行肛交)的現象顯然正在增加,上網可以找到專屬無套的聊天室,無套轟趴也比往年盛行。更明顯的是男同志圈中的性病正在攀升。無套可能帶來某些嚴重的後果,例如抗藥性病毒株的交互感染,或是接觸到其他性病。
為了知道究竟是什麼驅使人進行無套,我要訪問性活躍的HIV陽性者。我並不想作問卷調查。老實說,我覺得統計數字很無聊,而且也無法深入理解個人的內心狀態。所以我決定找一個本身是HIV陽性、說話條理清晰、坦白、且曾經跟HIV陰性以及HIV陽性的男人無套性交過的男同志。
我在網路上貼公告尋找我的「X先生」。在有回應給我的幾名候選者間,最後雀屏中選的那位受訪者有幾個特質:他住在同志圈活動活躍而且可見度高的大都會區、年齡在性行為黃金階段的三十幾歲、同時他願意百無禁忌的揭露自我。
我與「X先生」的對話是非常誠實坦白的,因此某些人可能看了會不舒服。我認為這篇報導是HIV社群中可能日漸兩極化的一記警鐘。
Glenn Gaylord: 好,我們就直接切入正題。你要不要描述一下最近一次無套經驗?
Mr. X: (笑) 好的。我在某家澡堂,有個人釣我。我們就到後面的小隔間作愛。在我知道[他沒病]以前,他就要我幹他。我有點猶豫,但他非常想要作,所以我就不戴套幹他。他要求,我就配合。我又何苦顯得難搞?
G.G.: 所以你們沒有討論你們有沒有HIV?
Mr. X: 他沒問,我也沒說。
G.G.: 你們之間有任何對話嗎?
Mr. X: 除了一些嗯嗯啊啊之外就沒了。那在澡堂炮友之間並不常見。你想,兩個連對方名字都不知道的人還會一起坐下聊這聊那的?
我只是覺得在黑暗而迅速的性關係中,事前先談雙方HIV狀況實在是可笑。我的想法是,現在是西元兩千年。他又沒有智力問題,也沒有學習障礙,他看起來很正常。他也不是剛從鄉下來的十八歲小孩。他是個相貌端正的健康中年人。所以如果他要我不戴套插入他,我就會假設他也是HIV陽性,因為有很多陽性的人喜歡被無套幹。
G.G.: 那麼你們進行到甚麼程度?
Mr. X: 呃,我是從不射在別人體內。這是為了我自己好,不是為了對方。射在別人體內好像有點超過。我喜歡遊走在灰色地帶啦。我拔出的時候他其實有點不爽。

G.G.: 嗯,如果你遊走在灰色地帶,那你應該會考慮到前列腺液的問題。
Mr. X: 那倒不盡然。我知道有個研究說前列腺液和精液裏面的病毒量跟血中的一致。我目前血中的病毒量低到測不到,也就是檢驗結果在50以下。檢驗結果在400以下的產婦就不會把病毒傳染給新生兒了,那我經由前列腺液傳染HIV給對方的機會就很小。
G.G.: 可是當時很顯然有個什麼想法讓你及時拔出。
Mr. X: 可能因為這樣可以降低傳染。所以如果我可以在把風險維持在合理適當的程度,又恰好不會犧牲太多滿足感,那我就願意這樣作。在這種性關係中,那是種怪怪的情感上的灰色地帶。某種程度上,你會試著去達成對方要你作的事情。你希望他們接納你。而他那時就真的想要那樣。某瞬間他有點遲疑,但接著他就又告訴我那樣作沒關係。所以我就作了。
G.G.: 結束後你們就分開了?
Mr. X: 以剛剛提到這次而言,我們有交換電話號碼,也有通過電話。我有點喜歡他。我只是假設他也是HIV陽性,因為在西元兩千年哪個男同志沒聽過HIV、沒聽過保險套、而且沒用套子?我是說,每個人都聽過這些資訊。
G.G.: 也有可能某些同志會假設說,如果對方願意無套,那麼他一定是沒有HIV。
Mr. X: 我不同意。我覺得如果一個沒HIV的人會想無套,那麼他一定會是幹人的,而不是被幹的。你說的也許對,但是沒HIV的人會失去的比較多,而HIV陽性的則不會有所失。[阿脫案: 這觀念有誤]
G.G.: 我們待會再討論到這問題,我們先繼續剛剛的故事。
Mr. X: 最後,他告訴我他沒有HIV。當對方告訴你他的健康狀況,那麼你就好像有義務也要這麼作。我通常會說謊。我並不覺得那是說謊,我只是覺得他們並不會因為不知道事實而受傷。如果他們這樣搞過一次,很可能以前就這樣搞過很多次,而且以後也會這樣。我只是齒輪上一顆小小的齒而已。
所以我喜歡回答:「你知道嘛,我還沒檢驗過。」這留下開放的可能性,如果他們是負責的人,他們就會去檢驗。這樣說不會讓我有揭露太多資訊而且無法掌控資訊的危險,也不涉及法律。
G.G.: 其實那是涉及法律的,因為你說了謊。
Mr. X: 只要他們無法追溯到我身上,我就沒涉及法律問題了。即使是強暴案件用DNA偵查,也不到一半的案件追得到。
G.G.: 那麼這一次,你也說謊了嗎?
Mr. X: 沒有,這一次,我告訴我自己「不然咧?說實話吧。」我說實話並不是為他好。我只是想說清楚。我是為了我好,因為我已經很厭煩繼續弄得像個騙子,或二等公民般讓人發毛的感染者。
HIV陽性者總被視為骨子裡是個壞人。這不對。我覺得如果造成傳染,應該被逮捕的是被傳染的才對,而不是傳染給別人的人。
G.G.: 我們再回到你的故事。你告訴澡堂那個人說你有HIV了嗎?
Mr. X: 對啊。他看起來嚇壞了,好像說「天啊,你怎麼能這樣?」我決定順著說下去:「怎樣?這是實話。接受它吧。這是事實。歡迎來到西元兩千年。你還活著,你是澡堂裏的男同志,不然你那時是在想啥?」
然後他就一整個開始跟我賴,「那你當時怎不告訴我?」我說:「那你幹嘛不問?」他說:「因為你有告知的責任。」為什麼我有責任要告知?在那當下,對陌生人說我有HIV,那我會失去許多。
G.G.: 你會失去甚麼?
Mr. X: 那是很重要的資訊。向你所關心的人坦承就已經很困難了,更何況是陌生人?為什麼要把這資訊給他們知道?
G.G.: 這樣他們才能作資訊充分的決定。
Mr. X: 我不用給他們這資訊,他們就能作資訊充分的決定了。當他們把屁股翹高,把臀部掰開,讓人射在他們體內,他們已經作了資訊充分的決定。是資訊充分的決定。要把澡堂裏所有HIV陽性的人指認出來,以便你判斷哪個可以用來插你的屁眼、哪個不行,這是很可笑的。
G.G.: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,如果某人決定遵守安全性行為,那麼他就應該無時無刻都要安全性行為?
Mr. X: 沒錯。我怎麼告知他並不重要,因為我有可能到現在還以為自己是沒有HIV的。如果說兩天前我跟另一個人無套,我現在可能正在空窗期,測不到抗體,測出來的結果是陰性,所以告訴他說我沒有HIV,但事實上他已經被我傳染了。
G.G.: 你們之間的關係怎麼結束的?
Mr. X: 有一段沒一段的吧,但我們之間很明顯是不可能的。不是我覺得我們之間有可能,而是我沒辦法跟一個這麼呆瓜而且草率的人在一起。
G.G.: 當時你在幹他的時候,心裡在想:「真是呆瓜」嗎?
Mr. X: 沒有,不盡然啦。但現在我會這麼想。你知道嗎?他只是一具有體溫的肉體,這是那種性關係的本質。我去那裏並不是為了跟朋友交際。我去那裏是為了射精。對了,他以前有檢驗過,結果是陰性。那他現在可以再去驗一次,看他有沒有變陽性,如果變陽性,那錯就在我。這就是我們這個時代在玩的遊戲,大家一起來把手指伸出來,指著把病傳給別人的人,指責誰有錯,指向房間裏有病而該遠離的HIV陽性者。
G.G.: 所以你認為在理想的世界裏,責任應該是在沒有HIV的人身上,而HIV陽性者沒有責任?
Mr. X: 對。我唯一的責任是對我自己的責任。我會作的事是我覺得在道德上舒服的事。但我不能對你的健康負責。你應該對你的健康負責。我對我的健康負責。
G.G.: 我們來舉個開車的類比。你會說當你開車時,你只對自己有責任嗎?
Mr. X: 嗯,是的。
G.G.: 你沒有保護穿越馬路的行人的責任嗎?
Mr. X: 嗯,如果有人在我面前穿越馬路而我又繼續往前開撞到他,那是我的責任。但是我覺得這個譬喻不正確。應該說,我開車時,然後右方有個行人突然跑過來抓住我的方向盤,然後撞到別人。這才比較跟這種性場合雷同–某人過來,抓住我的屌,插入他自己的屁眼。這才一樣。我只是個旁觀者,我只是剛好開著那輛車。
G.G.: 不對,旁觀者的屌不會待在那個某人的屁眼裏。我們換個話題吧。為什麼要無套呢?
Mr. X: 感覺比較好。比較自然。另外還有種自由的意味。不會覺得被綁住、被約束、被束縛、被壓迫。
G.G.: 有缺點嗎?
Mr. X: 你也知道,屌會沾到屎的。(笑)
對我來講,唯一缺點是我對我自己的責任。而且有時候,當我碰見某些人,我也會覺得最好別幹。例如,如果我碰到十八歲、剛出道、很恐慌、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小孩,我要是沒戴安全帽就幹他,就會覺得不舒服。然而,如果我遇到的是四十歲的人,出道超過一年、很清楚同志圈裏的語言與習慣、也看過大馬路上的安全性教育宣傳,那就完全不一樣了。他知道那些訊息。他只是想當個白癡。缺點對我而言是,我很可能不會跟這種人再來一次,即使我內心想要多見幾次面的。缺點就是我會這樣被影響了。
G.G.: 有擔心過其他性病嗎?
Mr. X: 嗯,你搭飛機也承擔著墜機的風險吧。就算吹喇叭,也會得性病啊。你也可能只碰到浴巾就染上陰蝨。我的意思是說,這是代價。
G.G.: 那麼,跟毒性更高的HIV病毒株交互感染的風險呢?
Mr. X: 至今也只有一份文件報導這種論點而已。而且那是一個月以前反轉錄病毒研討會上發表的吧。何況我不會被幹,我不會讓別人幹我還內射,門都沒有!
G.G.: 那我們來討論感染者圈中越來越常見的現象,也就是HIV感染者之間似乎越來越不在意無防護措施的性行為,跟幾年前相比的話。
Mr. X: 完全正確。
G.G.: 既然這樣,那麼剛剛提到那份交互感染的報導會怎麼影響你的行為判斷?
Mr. X: 嗯,其實我有想過。這是生活品質的問題。這麼說吧,我會被交互感染或感染給別人,這是種模糊的機會,這機會很小,而生命是充滿風險的。我寧可在這十年內到處跟其他陽性的人幹,享有充分興奮的人生,也不要縮著屁股擔心那百萬分之一的交互感染機率。
G.G.: 你的意思是說這值得。值得承擔性病風險,反正你也不會再碰到對方,所以值得這個風險。
Mr. X: 對啊。
G.G.: 肝炎、披衣菌、淋病等等都值得。
Mr. X: 接吻也會得肝炎啊,但我沒看過有人擔心這。
G.G.: 如果到時連吃藥也無法控制病情,這樣也值得嗎?
Mr. X: 確實是有這樣的可能性。然而,把車開在排放廢氣的公車後面一樣會縮短我的壽命。吸二手菸也會縮短我的壽命。都是風險與好處的比較。我會說這好處是大於風險的。
G.G.: 那麼會大量耗用社會資源呢?
Mr. X: 我不在乎。
G.G.: 為什麼?我猜先前當你需要協助時,你應該在乎過社會上應該要有多一點愛滋病的經費吧?
Mr. X: 其實對我來講,最好是有多少HIV陽性者就有多少HIV陽性者,因為只有這樣才會發展出療法。我不是說我有在傳播HIV。
G.G.: 嗯,你應該是最近才在澡堂得到的吧。其實,感染者圈在很早期就組織起來大聲疾呼,這引起公共資源補助的提升,也加速藥物與藥品審核的進程,而世界上大多數人看起來也都站在我們這邊。
但是這些政策現在開始搖擺,因為他們看見HIV感染者有意識地進行無防護性行為,而且可能讓抗藥性的病毒交互感染。你真的覺得這情況下,他們還願意繼續把資源補助給愛滋病組織或支持愛滋病研究?
Mr. X: 我同意你的說法。那些沒HIV的人讓自己被感染,怎麼會有錯呢?當然完全沒錯啦!
G.G.: 先別管那些被感染的沒HIV的人。現在我們討論HIV陽性的人就好。如果你是個常常捐錢的人,或者是同意稅金作為研究之用的納稅人,你會想要幫忙愛滋問題嗎?
Mr. X: 會啊。
G.G.: 你不會說「管他們去死!」?
Mr. X: 你知道嗎?當我還沒被感染時,我並不知道有安全性行為這種東西。沒人知道。
G.G.: 人們可以理解。
Mr. X: 我這麼說好了,最近被感染的那些人,我多想想反而覺得,「你是是笨蛋喔?」
G.G.: 當人們看著你、跟你一樣知道你是感染者這件事,你不覺得你也該有些甚麼責任嗎?
Mr. X: 我會負起我應負的責任的。
G.G.: 跟你剛剛講的不一樣。
Mr. X: 我沒射在他體內啊。
G.G.: 好吧,但這不有點會讓這個圈子充滿謊言?那是你想要的圈子嗎?
Mr. X: 這就是我所生活的圈子。你活在一個你被迫要用說謊才能保住工作的世界裏。
G.G.: 但你能改變它。
Mr. X: 改變應該是從政策面進行,而不是在澡堂裏。
G.G.: 我想改變應該是可以一點一滴進行的,而不是一蹴可及。
Mr. X: 嗯,還是從政策面下手好。
G.G.: 為何不從個人開始?簡單多了。
Mr. X: 嗯,不見得簡單。你也知道,改變個人行為是多浩大的工程。
G.G.: 但個人可以對自己承諾不想活在說謊的世界裏頭。
Mr. X: 是沒錯。那沒HIV的人為什麼想讓人幹?
G.G.: 所以同樣的道理,有HIV的人就得趕快騙人囉。
Mr. X: 如果全面規定有HIV的人不用戴保險套,在這假設下,你會發現無套性交下降,因為大家會知道該保護自己。那不是有HIV的人要保護沒有HIV的人的責任,那應該是沒有HIV的人應該保護自己的責任。
G.G.: 但你無法達到那樣的共識,因為你一定會發現某些HIV陽性者在性場合中覺得自己該負起一部份保護他人的責任。
Mr. X: 沒錯。他們應該作他們覺得有意義的事。但我不這麼覺得。當燈暗了,所有人都擠成一團,所有規則都拋到一旁時,對個人而言那都是沒有意義的事。如果我們假設每個人都有HIV,那樣我們才會常保謹慎。
G.G.: 所以如果當醫療保險跟社會福利被用罄,他們說「抱歉啊,那是你們自己眼睜睜搞成這樣的」,到那時你再來疾呼不公平,那樣對嗎?
Mr. X: 那應該是不對的。但是那樣會阻止我繼續這樣搞嗎?應該不會吧。但當我看著最近感染的那些人,我很不懂,他竟跟我一樣享用著同樣的福利資源?他是最近才被搞的啊。那些資源是我應得的,而不是這些人啊。
G.G.: 最近通過的二十二號公投法案,跟公眾對同志圈的不安全性行為的想法,兩者之間,你覺得有沒有關聯? [譯註:加州的二十二號公投法案是西元2000年美國加州公民反對同性婚姻的公投案。最後結果是64%贊成,36%不贊成,所以最後通過這個反對同性婚姻的法案。]
Mr. X: 我知道不遵守安全性行為會給大眾留下有害的印象。這樣的廣泛印象足以讓我改變行為嗎?應該不能吧。罰款可以改變一個被激怒的人的行為嗎?應該不能吧。

G.G.: 有些人覺得,如果某人犯了罪,那就應該放由他爛。而另有一半的人會覺得,無論如何這人都值得我們的同情。
Mr. X: 你講的只是理論上不切實際的情感灰色地帶,而你也無法藉由指著他人鼻子來解決問題。幾千年來,我們一直要干預性行為,但總無法成功。總是有青少年懷孕、總是有不安全性行為。這就是人啊,我們與生俱來這樣子的。你無法真的改變人的性行為。相對於去對抗它,不如接受它。人類幾千年來都沒用保險套,所以人類不會去用保險套的。
G.G.: 許多人會逃避這個問題說,他們之所以採取無防護性行為是因為戴著套子感覺不同所以會軟掉。
Mr. X: 這或許根源自社會的性問題。我們獲得許多混雜的訊息。電視廣告上呈現著表現性感而且性吸引力強是很讚很酷的,同時你又聽到宗教團體說人應該自制,而父母不談論性。這很怪。拿出保險套就好像自己是有預謀的,就違反了我們平時所聽到的不能作愛的告誡。所以在平時不談論之下,當你戴上保險套就好像你是有預謀的。就是這樣,這堆訊息才搞得他們軟掉。
G.G.: 當年安全性行為運動開始時,也並沒有預期要永久推廣。隨著時間過去,距離第一個愛滋病案例被報導的日子已經十九年,這也被公認為是逐漸升高的一種挑戰。那麼,假設安全性行為的目的之一是回歸從前,那麼你覺得有什麼有效的方式可以讓大家違反你所說的人性?
Mr. X: 嗯,首先是HIV陽性者必須對其他人負起責任的這個問題。我們必須先拋掉這種想法,尤其讓那些不想用套的人知道。當你拋掉這個假設,人們才會更有動機。可是現在他們是這樣想:「如果你是陽性就該告訴我。」所有HIV相關的法條也都這樣規定。那些法律傳遞的訊息是,我們可以找出哪些人是陽性的,然後藉由處罰來改變他們的行為。這訊息會傳遞訊息給那些沒HIV的人說,法律可以保障他們。
G.G.: 那你何不也成為解決問題的一份子?何不直接說實話就好?
Mr. X: 公開宣布我不戴套就表示我也是解決問題的一份子。我承認我的行為,也沒有拒絕談論它。
G.G.: 但你是問題的一部份。很多有HIV的人同時有其他性病,對吧?
Mr. X: 應該對吧。
G.G.: 所以在知情下傳染性病是個解決之道?
Mr. X: 每次性行為都是風險。我認為解決之道應該是要那些會有所失的人堅持戴套。要是責怪那些有病而不會有所失的人,而且把他們視為敵人用法律強迫他們戴上套子,我不覺得這是解決之道。
G.G.: 但我不覺得雙方會稱對方為敵人。我想人們應以尊重的方式來互相看待,並期待雙方互相表示的人性善意。
Mr. X: 我會問沒有HIV的人說,那你怎不成為解決問題的一份子堅持戴套呢?
G.G.: 很好啊。但是我們有許多讀者是HIV陽性的。所以你會怎麼對他們說?「別擔心,你只恰好是生命中的無辜旁觀者」嗎?
Mr. X: 我會說,別相信你是個壞蛋的那種前提想法。
G.G.: 如果是前提想法是對他人仁慈呢?
Mr. X: 我不想對別人壞。我也不想為了我所造成的狀況而感到痛苦。我不會懷著惡意進行不安全性行為。但為什麼還是有人超速開車?那不是人們想作的事,只是恰好發生了。當它發生時,你是不會在乎後果的。你不會為了表現仁慈而不開快車。在性場合中,也沒有安全性行為警察在旁邊監看。每個人都是同意才參加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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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說勒,自私的人永遠都不會少
他們同類也多,也許吧,他們要承擔自己所做的決定的後續責任
但有些意外踏足的人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阿
也許又也許,數十年後HIV不再是不可治癒。
那世界又會變得怎樣勒?